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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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桧山在川越站转乘东武东上线时,已经超过晚上10点了。车内挤满了脸颊泛红的醉客和下班的上班族,混合着蒸发的汗味与酒精味的浓重空气向桧山扑面而来。

爱实拉着桧山的袖子站着,困倦地揉着眼睛。坐在面前的一位小姐挤出一个爱实坐得下的空间。桧山向对方点头致谢,让爱实坐下。爱实一脸随时会睡着的样子。

打烊后,桧山匆匆把剩下的工作收拾好,便到青草绿幼儿园接爱实。

“爱实,我们现在去外婆家好不好?”

对于桧山突如其来的提议,爱实睁着惺忪的双眼,回答:“坂户的婆婆?”

“是啊。很困吗?”

“我要去,可是明天要去游泳池,所以今天要早点睡喔。”

爱实再次确认。

桧山已经很久没有带爱实到澄子家了。虽然命案发生后曾暂时借住澄子家,但三周后便搬到莲田的公寓,后来每年大概只见两三次面。

电车进入埼玉县的乡村地带,行驶了十分钟左右。车窗外一片漆黑,桧山望着映在玻璃窗上的自己,思索着等一下见到澄子该怎么谈泽村的命案。

他不认为澄子与这次的命案有关。祥子遇害时,澄子对少年的情感与桧山的憎恨截然不同,他觉得那比较像忧心。祥子的命案刚发生时,每次遇到媒体要求他们发言,澄子便与桧山形成对照:态度平静、为犯罪青少年的未来感到忧虑。澄子的神情中见不到对凶手的憎恨,看来似乎一心只求少年们能真的重新做人。

桧山觉得澄子的这种态度有些反常。祥子遇害时她是那么悲伤,就算凶手是青少年,但澄子竟能如此宽容,令桧山略感讶异。

少年们的保护处分裁定后,桧山曾经考虑过对少年们的家长提起民事诉讼。在《少年法》修正之前,被害者家属若想知道案件记录,唯一的办法便是提起民事诉讼。而且案发后,少年的父母们一味逃避、不负责任,根本没有在桧山面前出现过,桧山希望能设法制裁他们。

钱,他不在乎,钱对于填补失去重要的人的悲伤毫无用处。这一点桧山有切身之感。

桧山初三的时候,双亲因车祸过世。

一个下雨的夜晚,双亲正走在斑马线上准备过马路,却遭大学生所驾驶的跑车撞击。父亲当场死亡,母亲也于一周后过世。身为独生子的桧山则由伯父收养。

过了一阵子,有保险公司的人来到伯父家。桧山问起:“撞死父母的大学生不来吗?”那位保险业务员说他代表加害者来谈判,然后在客厅里与伯父促膝而坐,提出预估的理赔金额。

他们用不知道是霍夫曼计算法还是什么东西,就这么用算式加加减减计算出父母的人生价值,至于桧山本应和双亲拥有的幸福快乐,和他对父母的感情,则完全没有介入的余地。

听着伯父和保险业务员的对话,桧山只觉得完全待不下去。就算得到高额保险金,桧山的心既不会满足,也不会得到安慰。如果他能够看到肇事的大学生在双亲灵前流泪忏悔,自己的心会获得多大的救赎呢?至今他仍这么想。

这次绝对不放过他们。再度失去最爱家人的桧山咬着牙坚定地想:我不要保险公司代付那种就算付了也不痛不痒的金额,我绝对要向少年的家庭索取高额赔偿,让他们在衣食住行都无法满足的生活当中,一辈子为自己所犯下的沉重罪孽感到后悔。只有这样,桧山才能报仇。

他怀着这样的想法前往律师事务所,却深刻感受到法律在这方面对被害者的不公。

即使官司胜诉,获判损害赔偿,也几乎没有家庭能够在短时间内付得出赔偿金,结果只能以二十年或三十年分期付款,每个月支付数万日元而已。而且,加害者的家庭要不就是只付了前几年便消失无踪,要不就是判决结果一出炉便申请破产,不管赔偿金或慰问金均可免责。律师说几乎都是这几种形式。

此外,日本的法律对于不履行民事诉讼与和解的支付命令,没有任何惩罚规定,再加上加害者行踪不明时,被害者必须自己寻找。那位律师说,目前为止他实在看过、听过太多这种例子了。

而且,原告也必须承担极大风险。一旦提起诉讼,便会产生诉讼费、律师的委任费等大笔费用,也无法避免长期诉讼。虽然可依地方法院的职权取得家庭法院审理的事件记录,但又要付出高额的誊写费。也就是说,被害者家属必须花钱买案件的相关情报。

即使付出了庞大的金钱与时间,费心费力缠斗下来,对方也有数不清的路可逃,就是那些名为“不负责任”的路。

澄子反对提起民事诉讼,她说与其将精神耗费在漫长的诉讼程序,疏忽了对爱实的关怀,不如只想着爱实,将她养育成人,这样才能安慰在天上的祥子。

澄子的话让桧山丧失了斗志。他放弃了抗争,选择与爱实重拾平稳的日常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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